環顧下四周,沒發現有疑似狗仔的。
她立即上車,跟上那輛車。
車子在某酒店停下,初箏用手機拍到華槐和那個女人下車的照片。
華槐全副武裝,女人倒是沒什麼遮掩,下車後華槐就攬住女人的肩。
她把手機放大看了看,不認識這個女人……不過看上去年紀不小,絕對不是什麼年輕小姑娘。
可以啊!
原主這樣的不喜歡,原來喜歡這樣的!
初箏讓人查下這個女人是誰,資料很快傳給她。
女人是某集團副總,丈夫是集團總裁。
初箏琢磨下,決定做個好事。
她把照片發給那位總裁,順便發了個地址過去。
對方堂堂一總裁,如果真的想查的話,肯定能查到他們在哪個房間。
做完這些,也不管對方這個時間能否看見,深藏功與名,悠哉悠哉的回了家。
今天也在努力做好人呢!
初箏第二天就看見華槐的熱搜。
照片不是初箏發的那張,是在酒店裡,兩人都是衣衫不整,驚慌失措的擋鏡頭。
女人如果沒有家室,頂多算夜會,大不了公開交往,風頭一過,和平分手。
但現在的問題是,女人不僅有家室,還比華槐大那麼多。
[草!歌唱得不怎麼樣,人也這麼噁心,華槐一身黑。]
[這女人比他大多少?這是被包養吧?]
[拿著老公的錢,包養小白臉,也是6666哦!]
[這個華槐是誰啊?]
[我不姓槐槐是這種人,槐槐肯定是被冤枉的!這照片說不定是p的!]
[我之前還挺喜歡他的啊,竟然這麼噁心,脫粉了。]
華槐本來就不多的粉絲,瞬間脫了一半。
華槐現在才是最慪的。
他和這個女人在白雅旋的聚會上認識,剛搭上線,對方答應幫他出專輯。
結果他還沒撈到任何好處,突然全網都知道了。
「你一天不好好練歌,搞的什麼事!!你就不能走點正道?」
經紀人方鈞指著華槐,氣得不知道該怎麼說他。
華槐垂著頭不說話。
方鈞越想越生氣:「你寫不出好東西,好,我找人給你寫,你呢?整天往外面跑,現在還惹出這麼一件事,你讓我怎麼給你收場?」
華槐握緊拳頭,他做這些是為什麼……還不是為出專輯。
公司壓根就沒想過為他出專輯的事。
方鈞覺得自己實在是帶不了他,當天就和公司提出申請。
劇情里方鈞接華槐的時候,他已經火了,而且華槐當時有原主當『交際』,自然一切都是往好的方向走。
華槐鬧出這麼大的事,方鈞也撂挑子不干,公司決定靜觀其變——變相來說,就是不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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