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讓人情緒愉悅。這不是偽科學,我試驗過的,反正我每次傷心難過的時候就使勁吃,然後……」
她指了指自己臉繼續道:「然後我就變成這麼胖了。」
敖沐陽笑道:「哈哈,你才幽默。」
看到他笑,短髮姑娘也露齒一笑:「你不傷心了嗎?那就好。」
敖沐陽感嘆道:「謝謝你,你真是個好姑娘。」
胡秀秀道:「我最大的秘密都被你發現了,看來你洞察力還真是強,難怪上學時候能做學霸!」
兩人聊著,女服務員雨笑嘻嘻的送上快餐,這時候有人推開門,她走過去道:「先生您好,我們這是公共場合,不允許帶狗進入……」
一個敖沐陽有些印象的聲音響起:「草,老子這不是狗,這是我婆娘的祖宗,讓開,天真踏馬熱,先給我上個可樂,大杯,加冰塊,冰塊越多越好!」
敖沐陽一扭頭,看到了戴著大金鍊子的金宏。
金宏一副鄉村黑老大的打扮,大金鍊子、大手錶,頭上架著墨鏡、腰上繫著金光閃閃的愛馬仕腰帶,手裡牽著一條狼。
不用,他全身上下都是山寨,連手裡的那條狼也是山寨的,那是一條哈士奇。
金宏是鎮上的名人,雨顯然不敢惹他,可讓他牽狗進屋又會被老闆訓斥,頓時就為難了。
見此,敖沐陽站起來道:「喲,金哥,好久不見。」
看到他,金宏下意識的愣了愣,他剛要開口,哈士奇抬頭看清了敖沐陽的樣子,然後轉身就跑,將金宏拽了個趔趄。
金宏的怒罵聲在門外響起:「罵了隔壁,跑跑跑,跑死你個狗草的玩意兒……」
事情解決的出乎預料的順利,敖沐陽準備好的辭還沒有出口連人帶狗就跑了,這讓他哭笑不得。
雨卻不感激他,而是有些吃驚的看向閨蜜胡秀秀。
敖沐陽明白她的意思,估計這姑娘把自己當做金宏的朋友了。
人以群分物以類聚,如果自己是金宏這種鄉村大混子的朋友,那肯定也不是什麼好人。
他沒有解釋,因為一切都是猜測,自己強行解釋有無中生有的味道。
胡秀秀沒在意閨蜜的眼神,她笑道:「你揍了金宏一次,可是讓他長記性了,他好像害怕你了?」
敖沐陽奇怪了,問道:「你知道我跟他的衝突?」
胡秀秀道:「鎮上好多人都知道,不過我知道的是最早的,那天你和金宏打架的時候我正好經過,然後報了警。」
敖沐陽恍然大悟:「噢,是你幫忙報警的,謝謝。對了,你剛才『再次見到』,其實不是我們從校園分離後再見到,的就是這件事吧?」
胡秀秀笑道:「你真聰明,實話,我是最近才知道咱們一個初中,哈哈,剛才逗逗你,別介意哈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