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大姐家來的是她的三弟,現在也四十九歲了,他還帶來了剛剛大學畢業的女兒。筆言閣 biyange.com 更多好看小說
畢竟他是男人,照顧大姐也不是特別方便,女兒在身邊就好了。
馮君見又是一家子人來了,心裡有點鬱悶,他總覺得,一家人在一起的時候,出么蛾子的概率比較高一點。
其實不光是樓家人,就連莊園裡借住的客人,知道馮君又接了一單之後,也有點好奇,尤其是彭老,直接跑到馮君跟前提問,「我可以去看一看那個病人不?」
這種好奇心不應該被鼓勵,但是彭老能提前問一下主人的意見,也算有誠意了。
然後他就發現,「哎呀,原來這女人,是小樓的姐姐呀。」
馮君很苦惱地意識到:自己這裡,可能很快會成為各種領導幹部結識的一個場所。
這樣的話,想要低調就完全不可能了啊,而且還很容易被相關部門納入視線。
公然地拉幫結派,是很犯忌諱的一件事。
他原本是想找一個有官府背景的代理商的,現在看起來……沒準策略還要調整。
不過跟官府打交道的事情,還是少不了的,很快地,紅姐就委託了律師事務所,先通過公證處實錘了證據,然後對那發微博的女人提起訴訟。
女人的微博轉發數量幾近六千次,已經大大地超過了五百的基準線,已經構成了犯罪。
這其中,洪大量就貢獻了九成以上的轉發量,還有不少是他的粉絲,但是嫌轉發鏈接的人太多,自己找到源頭直接轉發的。
法院的反應是——傾向於調解,因為他們認為被告死了兒子,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,大家最好私下協商解決,而不是對簿公堂,讓被告人雪上加霜。
畢竟人被逼得急了,很容易做出過激行為。
張衛紅找的律師斷然拒絕了這個要求:死人歸死人,誹謗歸誹謗,二者不能混為一談,被告兒子的死亡,跟原告沒有任何的必然聯繫,別拿道德或者輿論來綁架法律。
律師義正言辭地指出,轉發超過五百次,就已經達到了誹謗罪的入罪條件,而且這是做好事的人,被人誣陷了,一旦讓這種人得逞,造成道德嚴重滑坡的後果,法院承擔得起嗎?
這種事是有先例的,譬如說「不是你碰的,你為什麼要扶」之類的話。
而且馮君的訴訟標的也明顯,名譽損失費一個億,並且追究對方刑事責任。
說白了,就是要打一場訴訟費高額的官司。
法院這邊的勸解,初衷不能說是錯的,維護穩定嘛,但是維護穩定的同時,滋長了一些不良風氣。
在律師看來,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,是關係到道德是否滑坡的問題,不存在任何和稀泥的可能——好吧,其實是紅姐這麼要求的。
這家人聽說之後,反而是火氣起來了,就連男方家屬都不答應了:我家都死人了,你們還揪著不放是吧……那就打官司唄,誰怕誰呀。
男人的哥哥,也就是那女人的大伯子,甚至找了兩個稅務局的人,上門要來查馮君的賬:你特麼掙了這麼多錢,收入都是哪兒來的,交稅了沒有?
結果兩人直接在山門口就被攔住了,連門都進不去。
韓總的人站在大巴車旁邊看熱鬧,結果那兩位聽說這大巴是莊園的,直接過來要上車了解情況。
然後……他倆就被打了,怒氣沖沖地回去了。
但是打了……那也就是打了,來的這兩位接的是私活兒,回去之後還想再找碴找回場子,又被領導叫去罵了一頓:尼瑪,誰讓你去查洛華的納稅狀況了?
說到底,到現在為止,馮君都沒有開辦公司,真的是再明智不過的決定了。
再然後,那受傷司機的大哥開的飯店,有一幫混混鬧事,他大哥倒是不含糊,把人打了出去,結果有個混混號稱是被砸得腦震盪了,半個小時後,飯店就被封了——這是事發現場。
緊接著,有人舉報飯店裡使用地溝油,評估的人到了之後才發現,飯店進不去了。
說句實話,玩盤外招,一般人根本玩不過現在的洛華莊園,都不需要馮君專門授意,
html|sitemap|shenma-sitemap|shenma-sitemap-new|sitemap50000|map|map50000
我的書架 電腦版 手機版:https://twm.wangshuge.net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