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國的北方自治州的走私活動猖獗,秦國西域的走私活動也猖獗。
「該死的,這些人竟然把火槍賣給那些西域人。」此時的秦王非常的憤怒,對於這種資敵的做法感到非常的氣憤。儘管秦王已經批准了可以和西域人進行貿易,但是貿易僅僅是實驗性質的,能夠和西域做生意的貿易公司很少,因為這需要秦國中央政府頒發的特別執照。而地方自治州是沒有這樣的權力。
但地方自治州的治安力量很薄弱,加上邊防捉襟見肘,對於嚴厲把控的封鎖邊境的任務,根本無法完成。因為這本身就是一種難以完成的任務。
秦國對新建立的州並沒有採取中央直接派遣管理的郡縣制。因為地方官吏不是中央派遣,而是由地方直接選舉產生,為了平衡地方權力,又設置了平民性質的議會。行政權在選舉的地方長官手中,而議會則是制定地方法律。地方法律只要和秦國總體的**不違背就可以頒布施行。這樣一來就可以讓地方有了一定的自主權。
對於軍事權力,則歸中央政府,中央政府可以調遣地方的民兵參與重大戰事。而中央派遣的正規軍不受地方政府的限制。而地方政府需要積極配合中央派遣的正規軍。如此一來,軍權就掌握在了中央。至於稅收,則有部分的稅款由地方政府來進行分配,部分稅款則要繳納給中央政府。
這樣做的目的,就是要刺激,加強控制這些秦國新建立的州。原本秦王認為應該使用秦國已經成熟的郡縣制來管理這些自治州。但尚文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
這些自治州之前都不是秦國控制的地區,隨著秦國大規模擴張領土之後。這些州才建立起來,秦國採取了當地居民驅趕,或者是變為奴隸的做法,這種做法十分的激進。但尚文認為有必要這樣做。一方面這些新占領的土地很快就一掃而空,變得非常的乾淨,秦軍前進的道路上也就沒有了後顧之憂。而另外一方面導致這些地區大範圍的空置起來,這對秦國卻又非常的不利。沒有穩定的後方,秦軍前進也就變得空虛起來。好在秦國的移民政策發揮了很大的作用。秦國只要在這些移民的數量超過二十萬,就立即建立一州。而來這些新建立州的民眾大部分都是東方六國的移民。這些移民主要來秦國就是一個生存。因為六國的賦稅太重了。加上戰亂的影響,六國民眾生活在水深火熱當中。而尚文在這個時候積極的拋出了一個移民的政策,而且優惠的移民政策,於是六國民眾大舉進入秦國,然後西遷,北移,進入秦國的邊境地區。
為了穩定邊境。秦國不能過激的將自己成熟的制度一下子用在這些邊境州上,一旦激起這些六國民眾的反抗,秦國的幾個邊境州就會十分的麻煩。只有安撫措施到位,秦國才能解決這些後患。但尚文的政策沒有持續的跟上,因為他本人被綁架,同時離開了核心地位,這導致接任的蒙毅無法知道尚文這位丞相的做法,即便是蒙毅秉承了尚文的作風,以及政策延續性,但一些東西還需要個人藝術上的悟性。欣然蒙毅無法很好的銜接起來。而秦國當前沒有一個人能夠準確的做到這一點,相對而言,蒙毅已經做的非常的好了。
秦王根據自己在集市上的觀察,然後追蹤一夥傭兵來到秦國實際的邊境線附近。交易時間選擇了白天,因為白天大家都能光明正大的看清對方。也不用擔心對方的襲擊。而從側面也說明秦國在西域的實際控制區域內,依然還有很多薄弱的地方,因為秦王根本就沒有看到什麼執法人員和巡邏隊出現。雙方很熟練的完成交易也說明了。交易經常在白天完成。看來這樣的交易已經很長時間了。
對於這樣的交易,秦王是非常惱火的。這很明顯是在犯法。瀆職,在關中地區,這樣的行為可是重罪,而在這個地方上卻沒有執法力量來遏制。如果不是親眼所見,秦王正是難以相信秦國的自治州竟然是如此一副摸樣。雖然秦國法律嚴明,但也需要執法力量的加強。但在自治州,卻是法律有,執法力量薄弱的情況。這樣的情況。秦王是真實的看在眼裡。
實際上,自治州的施政方針的確是這樣做的。自治州成立的時候,他們面對的是什麼樣的情況,中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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