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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搖滾之王第三十章 遠方的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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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歐德曼看著眼前的這位姑娘,她叫莉莉還是什麼來著?身材凹凸有致,皮膚並不像一般白種人那麼粗糙,在這次來的姑娘里也算得上是數一數二的了。他自從重生後還沒碰過姑娘,說不想和她發生點什麼那是假的,但就在他要答應的時候,腦海里浮現出另一個姑娘的影子,胸中的那股火一點一點的熄滅了,伸手把她推開,「抱歉,我有些喝多了,現在只想回去睡覺。」,說完踉踉蹌蹌的爬上樓梯回到自己的臥室,把門鎖好躺在床上,腦子裡頓時天旋地轉起來,剛才的確喝的有些多了;在睡著之前他的腦子裡不由得想起之前的事情來,那封信她應該收到了吧?

    「加里,昨晚上怎麼樣?」,早上醒來下樓吃早餐的時候,古斯曼露出猥瑣的笑容問道。

    「他昨晚上是一個人睡的!」,雷德爾一邊給麵包塗抹果醬一邊說道,「那個姑娘看起來很傷心,你上樓之後沒多久她就哭著走了。」

    額,這傢伙平時不聲不響的怎麼這麼愛八卦啊!我想想看,昨晚上我上樓的時候他好像正摟著個姑娘玩的正開心呢!也不知道最後帶到哪裡去了。

    「加里,有你的信!」,杜威從外面走了進來,把一個信封扔到歐德曼面前,「我進來的時候剛好看到郵差過來,就順便幫你帶進來了;信封上是什麼文字?看起來很複雜的樣子!」

    歐德曼拿起信封,上面除了英文之外還有熟悉的繁體漢字,他把信封放到手邊,「是中文,之前在唐人街認識的一個朋友!」


    「加里,你什麼時候學會中文了?」,古斯曼驚訝的張大了嘴巴,一個宿舍住了好幾年還從沒有發現他學過中文。

    「哦,剛來紐約的時候聽到一首中國的民歌,覺得旋律很優美,然後就對中文產生了興趣,現在自己學了點!」,歐德曼絞盡腦汁編造著理由,三口兩口把早餐吃完拿起信封起身上樓,「吃完飯你們先去練習,我馬上就到!」,他要回去先看看安可給他寫了什麼。

    回到臥室里拉開窗簾打開窗戶,泡了一杯茶,這才把椅子拉到能曬到太陽的地方坐下把信封放在手上,她的字算不上好看,並不像一般女生那樣纖細秀氣,反倒是有點像男孩子,字跡有些潦草,轉折處稜角分明,從發信地址上看寄信的時候她還在美國。小心翼翼的打開信封慢慢的閱讀著安可的文字:

    我親愛的朋友,徐野:

    和你一樣,我在寫心得時候也在想著該怎麼稱呼你;最後還是決定稱呼你徐野好了,因為這樣好像要親切一些;對了,請原諒我冒昧的稱呼你為朋友,雖然我們認識的時間只有短短的幾個小時,但是很多時候結識一位朋友並不需要很長時間。你給我唱的那些歌和給我講述的故事我都記在心裡,回到寶島我也要去買一把吉他,說不定哪天我也會去街頭試著演出;我很喜歡你最後唱的那首《橄欖樹》,你唱起這首歌的時候讓我產生一種錯覺,就好像你已經認識了我很久似得。我把你送給我的曲譜夾在我最心愛的筆記本里,我會把它放在我床頭的書架上。

    其實收到你的信已經有兩天了,一直想著要給你回信,卻不知道說什麼才好。每次拿起筆的時候總是想見你,很遺憾沒辦法去音樂節的現場,在剛見到你的時候已經買好了今天回家的機票,而音樂節要明天才開始,這次只能是錯過了。

    萬里迢迢的從寶島到紐約來,就好像專程為了認識你一樣,我現在有些後悔沒有留下你的電話了,寫信雖然讓人覺得期待,但等待的過程會讓人焦躁不安,萬一你或者我突然搬家了怎麼辦?萬一信件在郵寄的過程中丟失了怎麼辦?我們會不會突然失去聯繫,然後就再也找不到了?

    這封信是我在唐人街的茶樓里寫的,這裡的鐵觀音非常不錯,不知道你有沒有喝茶的習慣?你對中國的民歌這麼熟悉,一定不會沒試過傳統的中國茶藝吧?有時間了可以來這幾點坐坐,我現在坐在左側靠窗戶的位置,你來了可以坐在對面。

    下次收到你信的時候我應該是在大學讀書,我會把我宿舍的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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